宿舍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16-06-05 閱讀數:7207
目 錄
一、學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機構與組織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三章 宿舍衛生管理
第四章 宿舍安全管理
第五章 宿舍(公寓)內家具和設施管理
第六章 宿舍(公寓)內水電管理
第七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章 計算機安全管理
第九章 宿舍(公寓)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章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定
第十一章 學生宿舍衛生檢查標準
二、宿舍管理機構
(1)------ 宿舍管理機構
(2) ------宿舍管理責任分區
三、 學生宿舍結構圖
學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
學生宿舍(公寓)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場所,是學生的第二課堂,是反映學生精神文明面貌的窗 口。為加強對學生公寓的管理,給學生創建一個文明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環 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機構與組織
第一條 學生宿舍(公寓)由學生會、保安、后勤、宿舍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學生會、保安、宿舍管理部門隸屬于學生科。
第二條 學生科負責日常事務管理,處理學生宿舍(公寓)中出現的問題,裁決糾紛。每棟學生宿舍(公寓)設樓長一人,管理員(包括寢室長)若干人,負責學生住宿調配,安全秩序,衛生及財產管理。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三條 學生住宿必須按照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任何班級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和占用 。
第四條 自覺維護宿舍(公寓)的安靜,不準吵架、打架、酗酒、劃拳、燃放鞭炮、玩麻將、大聲喧嘩或做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的活動。
第五條 維護宿舍文明,不準在宿舍經商做買賣,不準看淫穢書刊錄象和張貼淫穢畫像,不準散發傳單、廣告。
第六條 尊重管理人員的勞動,自覺接受管理人員。和學校有關部門的檢查和指導,禮貌待人,舉止文明。
第七條 未經批準宿舍(公寓)不準異性入內,禁止留宿外人。
第八條 公寓內發生的盜竊,報復打人,故意傷害他人的事件,以及違犯安全條例造成失火等嚴重事故,肇事者負全部責任,并給以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實行聯防聯保責任,即一個宿舍出事,相鄰和對門宿舍的寢室長及同學,應立即予以制止,并 迅速報告班主任、學生科或值班保安。
第三章 宿舍衛生管理
第十條 學生宿舍(公寓)內公共衛生包括(走廊、樓梯、公共廁所、水池、洗手間等)由本宿舍學生打掃。
第十一條 學生宿舍(公寓)內衛生由各舍學生打掃,寢室長負責組織安排本舍學生按照宿舍衛生標準和要求輪流值日清掃和保潔,并要積極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參加各項檢查評比 工作。每天早上8時前,下午 14時30分前必須打掃整理干凈,其它時間要保潔。衛生標準和要求:
(1) 床上用品,衣物要保持干凈,疊放整齊,床上無雜物,無臟衣服堆放。
(2) 床下干凈整齊,內側可擺放箱包或其他雜物,外側鞋擺放成一線。
(3) 室內物品,書籍和學習生活用品入柜上架擺放整齊。
(4) 地面干凈見本色,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無垃圾、無煙頭、無酒瓶、無亂潑水。
(5) 家具、門窗、玻璃干凈明亮,無灰塵、無污跡、無亂刻亂畫、無亂張貼。
(6) 墻壁屋頂干凈,無蛛網、無亂釘、無亂拉線拉繩。
第十二條 學生宿舍衛生檢查、考核、評比由學生會和學生科組織。檢查考評分為三個等級:優秀,合格,不合格。檢查考評結果每次要張榜公布,進行通報。每月要匯報總結一次,匯總情況要報學生科。
第四章 宿舍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學生進入宿舍樓必須服從管理,遵守管理制度。學生上課時間,不得隨意留在宿舍(公寓)內,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公寓),特殊情況經班主任、值班保安和學生科批準 。
第十四條 學生上課時間不會客,休息時間可在值班室會客??腿艘蛱貏e情況進入宿舍時,需經保安或老師同意,在值班室登記后方可進入,無證或未經許可者謝絕入內。
第十五條 學生要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歸宿。晚歸者必須出示證件說明情況,經值班保安登記后方可進入。任何人不準爬門翻墻進出宿舍,更不準無理取鬧。
第十六條 嚴禁在宿舍(公寓)亂接電線,使用電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公寓)內生火做飯,違者嚴肅處理,對違章造成經濟損失者應承擔全部責任,造成嚴重損失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人離宿舍,必須關燈和拔掉電源插頭,必須關窗瑣門(由當周值日生負責)。貴重物品自己保管(電腦、電視、手機、錢財等)。攜大件物品出校時需經值班室檢查,無異議后方可放行。(電腦、音響、箱包等)還需辦理出門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 學生鑰匙由后勤統一管理和發配,學生不準自配制鑰匙,不準私自換瑣加瑣,不準把鑰匙交給外人,離校時要交后勤,丟失鑰匙要及時向后勤報失,費用由丟失的學生承擔。
第十九條 學生鑰匙入門內或忘帶,應先找其他同學開門,如同宿舍同學都沒帶鑰匙,可持學生證或??ǖ胶笄诮栌脗溆描€匙。任何人不準撬門進入宿舍。
第二十條 全體同學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配合學生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宿舍(公寓)樓每層、每個宿舍均配備有滅火器,學生不得損壞,由教官指導學生熟練操作并經常檢查。
第五章 宿舍(公寓)內家具和設施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生宿舍(公寓)公物由后勤統一編號,宿舍(公寓)公物登記(卡),由學生寢室長和班主任簽字,后勤確認,要求全舍成員愛護公物保管使用。班主任、后勤和管理老師負責檢查。
第二十三條 公物實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不準擅自換移(方凳除外),拆卸,違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產,自覺維護公物的完整。嚴禁涂寫、刻畫,損壞公物。學生宿舍(公寓)內用具和設施,自然損壞實行免費維修,人為損壞,責任能落實的有責任者賠償,落實不清的由全宿舍集體賠償。賠償方式:直接到財務室繳賠償金,除賠償外,還要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以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時,住宿后每人要檢查所住宿舍公物和設施的完整情況,并在公物用品登記本簽字。離校時由管理老師和后勤檢查驗收,合格后在離校手續上簽字。方可辦離手續,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以紀律處分。
第六章 宿舍(公寓)內水電管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宿舍(公寓)實行有償供電,每個學生每月按宿舍總電度數平均分,電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的用電標準收取。
第二十七條 學生宿舍(公寓)要做到人走燈滅,插座上無插頭。若有損壞后勤進行維修,并交納配件費。嚴禁學生私自維修,因違章使用電爐、電熱器、熱得快、電飯煲等電器造成斷電,除沒收外,對當事人應嚴肅批評,還要對損壞配件承擔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學生要有節約意識,用水要做到人走關龍頭;打開龍頭無水時要關好龍頭,謹防來水后出水造成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九條 學生宿舍(公寓)內的水、電維修由后勤負責。
第三十條 宿舍(公寓)由班主任,宿舍管理老師,本宿舍學生,后勤隨時登記報修。
第三十一條 學生公寓設施的維修,要基本做到"小修不過夜,大修不過天",因其他原因不能維修時,應對學生說明原因。午休、晚上熄燈后和節假日,學生科、后勤都安排有人值班(值班電話34901200),可做到隨叫隨到。
第七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 愛護消防設施,嚴禁擅自動用或損壞消防設備器材及禁令標志。
第三十三條 注意防火。宿舍(公寓)內不得擅自燃燒物品,以火照明;不準使用煤氣爐、電爐酒精爐、煤爐等物品,一經查獲,予以沒收,根據情節給以處分或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四條 嚴禁在宿舍(公寓)放煙花爆竹。
第三十五條 嚴禁使用、存放有毒有害及危險物品,嚴禁制造、購買、收藏管制刀具。
第八章 計算機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條 非本樓(單元)學生的計算機一律不得進入宿舍(公寓)。
第三十七條 學生計算機進出學校持本人有效證件,經班主任、學生科或值班教官核對并仔細登記其品牌、型號規格、顏色、新舊程度、套(件)數方可搬出校門。還應由值班教官或老師簽署證明再放行。
第三十八條 計算機作為學習的工具,主要用于提高計算機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嚴禁利用進行賭博或玩含有賭博性質的互動游戲,嚴禁播放淫穢光碟。
第三十九條 嚴禁查閱、調用、復制、傳播、反動或黃色不健康的影像制品和刊物。
第四十條 使用計算機應遵守學校有關規定,禁止大音量開放音響,熄燈后禁止使用計算機,以免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
第四十一條 計算機電源及網線的安裝應符合安全規定,不準私自亂接電源電線。停止使用計算機時應關閉電源、拔下插頭,以免發生安全事故或損壞計算機設備。
第四十二條 應按照規定辦理上網手續,禁止私接他人網線或聯機。
第九章 宿舍(公寓)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十三條 學生不得亂串宿舍,外來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
第四十四條 宿管人員、教官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檢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五條 廣泛收集、整理、反饋有關信息,把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四十六條 遇到突發事件,學生、保安、宿管人員等要保持冷靜,根據事件性質果斷采取措施,確保事故不再擴大,先救人,控制現場,再報告。
第十章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定
一、學生假期原則上要求回家度假。
二、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因路途遙遠難以回家等特殊情況確需留校住宿的學生,需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報學生科和后勤審批備案。
三、參與學校組織的假期社會實踐、校內各類培訓需留校住宿的學生,可以辦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請手續。
四、申請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學生,均需在每學期學校規定放假之日前七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報學生科和后勤審批。
五、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原則上學校統一安排住宿房間。為保證留校住宿學生的安全,凡留校學生要求至少三人居住。
六、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須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違章用電,自覺繳納電費。對于不服從管理、違章違紀的個人,除取消其留校資格外,還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七、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中途離校外出必須向假期留校負責老師履行書面請假手續。
八、本規定由學生科和后勤負責解釋。
第十一章 學生宿舍衛生檢查標準
1、學校宿管部每天對宿舍進行全面檢查,值日生要在上午和下午上課前把室內清掃干凈,物品按規定擺放整齊,宿舍長督促其成員搞好床鋪整理、物品擺放,要求宿舍長把室內的各清掃任務分給室員,并把值日表貼在門后面,沒有值日表的宿舍扣2分。
2、地面、鏡子,要求清潔、無痰跡、無積水、無贓物。由值日生負責,地面不合格扣2分,垃圾未倒扣2分,鏡子不干凈扣2分。
3、四壁,天花:保持無灰塵、無臟跡、無蜘蛛網,無不健康張貼物和懸掛物。四壁有灰塵、蜘蛛網扣5分,有臟印痕跡扣2分,在天花、墻壁打釘子扣2分,每個不健康張貼物扣2分。
4、床:要求干凈、整齊,內務要求整潔、美觀、得體;不準在床上掛床簾。不疊被子每次扣2分,床鋪亂按不疊處理;掛床簾每次扣2分。
5、床下:要求無灰塵,物品、鞋子擺放整齊;床下有灰塵,上下各扣2分,物品、鞋子擺放不整齊,上下床各扣2分。
6、臉盆:要求內外干凈,不干凈扣2分。
7、清掃工具:清掃工具要求齊全(拖把,掃帚)并保持干凈,清掃工具不干凈扣1分,缺少清掃工具每樣扣2分,清掃工具要放在宿舍內,不準放在走廊,否則扣2分。
8、桌子、大衣柜、燈管、開關、門角、窗戶玻璃,在每月通知全面檢查時,桌子、大衣柜、燈管、開關、門上面有灰,各扣2分,窗戶玻璃不干凈扣2分。